我和前夫结婚时他家就有欠3万多的债务,结婚后以债务为由,每月工资归还债务剩下的钱只够自己的生活费,我的生活费基本都自己负责,我怀孕期间的产检也由我自己负责,在医院生产时的费用我拿了2000元,剩余的由他负责,娃五个月的时候他才开始每月给一千块生活费,过年那个月就不给,我娘家的拜年礼也由我自己承担一半,娃一岁2个月的时候协议离婚,离婚后娃由我抚养,他每月支付娃生活费一千块,现已做月借的债务为由拒负生活费,说有我和他的共同债务,等债务还完在说,我娃现在一岁八个月,我现在没有上班,没有生活来源,请问我能起诉他吗?他从结婚那天起基本月月还债务,我和他共同的债务只有一万左右,我结婚到我娃五个月的时候,这期间我和娃和生活费基本上都由我来负担,请问我怎样起诉他?
问